作者: 毕晓琳 时间: 2023-10-07 09:10
为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美术学院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学院工作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与学生交谈,征求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组织落实本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和审核。现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面向美术学院全院师生,接受师生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共3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受理地址:美术学院319(辅导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