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毕晓琳 时间: 2022-10-24 22:52
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和校级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单项职业能力奖学金、专业竞赛奖学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美术学院严格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2年10月22日在院内进行评选。其中,校级先进班集体根据评定条件、《玉溪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以及学校分配指标进行评选推荐;校级学业进步奖学金、单项职业能力奖学金、专业竞赛奖学金根据评选要求学院初审后进行推荐。现推荐名单公示如下(附件3),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共3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美术学院评审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877-2055499
受理地址:美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319室)
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