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机制、能进能退的竞争机制、奖优促勤的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客观评价教职工聘期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玉溪师范学院2020-2025 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办法》(玉师院〔202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美术学院(部门)实际,特制定《美术学院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实施细则》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