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毕晓琳 时间: 2021-09-14 16:59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学业进步奖学金、单项职业能力奖学金、专业竞赛奖学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美术学院严格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评选比例范围内进行推荐。现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共3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美术学院评审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877-2055499
受理地址:美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319室)